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行政建筑室内设计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行政建筑室内设计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行政效力原则?
行政效力的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比例原则是其基本原则吗?
一、比例原则即是宪法原则也是行政法原则。
二、比例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三、行政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则着眼于法益的均衡,以维护和发展公民权为最终归宿,是行政法上控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一项重要原则。
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体现什么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1982年***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院自行废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某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某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禁止过分原则、最小侵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建筑室内设计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行政建筑室内设计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